发明/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技术资料交底要求
1.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:应简单明确地表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,可按其技术性质命名,也可按其用途命名,或技术、用途双重命名。应避免使用宣传性、广告性词汇。名称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。
2.所属技术领域:即本发明创造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。
3.背景技术:即对和本发明或实用新型最接近的已有技术特征的描述,指出该已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处。引用的技术文件应注明其出处,例如期刊、杂志、手册和书籍的名称、期号、卷号等;专利文件要写名国别、公开号和公开日期。
4.对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简要描述:该说明应使人能理解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其解决方案,如果该发明创造涉及产品,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、电路构成或化学成分,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,(例如形状、位置、连接关系等);对于方法发明,应当写明按时间顺序进行的步骤,包括可以用不同的参数或者参数范围表示的工艺条件。从技术角度阐明本发明创造的优点或有益效果。
5.附图说明:对有附图的发明创造图示的内容所作的简要说明,如“图1为本发明分解示意图”等。
6.实现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佳方式:至少要列举一个能实施本发明创造的具体例子,其描述应当详细(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),化学化工类至少3个实施例。
7.附图:必要时,申请文件应有附图,附图应以机械制图的标准绘制,实用新型申请必须带附图。
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交底要求
1.使用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。
2.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: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,应提供正投影六面视图或设计要点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;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,须提供产品设计要点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,如需保护色彩,则需提供彩色照片或者图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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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为准备商标申请文件客户需提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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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法人(国外法人为法人代表签字)或个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一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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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图样6份,5cm×5cm<size<10cm×10cm(指定颜色彩色商标需另外提供黑白墨稿1份),可打印在一页以上A4纸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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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(使用)的商品或服务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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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的地址及姓名全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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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(公司申请)或身份证(国内个人申请)的复印件一份。(国外申请人不需要此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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